臺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資訊網站
實驗教育推動中心簡介
本中心鼓勵教育創新與多元發展,以實驗教育法為基礎,將實驗教育規模由地方政府提升為中央層級,使中央與地方合作推動實驗教育;同時,藉由辦理各類型活動與課程、編制相關手冊、安排國際交流等,加強相關單位及人士對實驗教育的了解。
常見問題
Q1. 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是否為政府採購之概念?
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不是政府採購的概念,而是依照專業審查結果評選受託對象,為遴選行政契約締約選擇受託人之程序。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Q2. 公立學校是否能主動提出申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學校實驗教育條例規定主管機關得指定學校進行實驗教育。公立學校經全校自主決議通過,可主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成為指定學校進行改制。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Q3. 參與團體實驗教育者的學籍是統一設籍,還是由申請者自行尋找?
根據非學實驗教育條例第15條,團體及機構實驗教育之學生學籍設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學校,承辦人員宜以此向申請人說明。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Q4. 審議時,若遇到實驗教育計畫僅安排體育或技藝課程,該如何處理?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第3條第1項界定:「本條例所稱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採用實驗課程,以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目的所辦理之教育。」故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計畫若僅安排體育或技藝課程,建議不予通過。但該計畫若以體育或技藝課程為特色或主軸之一,不單安排體育或技藝課程,且大致有兼顧五育之均衡發展,建議得予通過。至於審議之寬嚴尺度方面,建議:
1. 審議所謂「五育均衡發展」之課程時,不宜單以學科內容或領域結構進行審議,建議考量學生之學習歷程與活動特性從寬認定。
2. 對實驗教育機構計畫之審議應嚴於對團體,對團體應嚴於對個人。
3. 對國民義務教育階段計畫之審議應嚴於對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遇有審議未通過之實驗教育計畫案時,建議明確列舉具體理由並提供參考意見與改善機會。
Q5.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何時進行?
根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第 2 條,主管機關應邀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委員, 每三年辦理評鑑一次。第一次評鑑應於實驗教育計畫執行滿二年之日起算,六個月內完成。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