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資訊網站
實驗教育推動中心簡介
本中心鼓勵教育創新與多元發展,以實驗教育法為基礎,將實驗教育規模由地方政府提升為中央層級,使中央與地方合作推動實驗教育;同時,藉由辦理各類型活動與課程、編制相關手冊、安排國際交流等,加強相關單位及人士對實驗教育的了解。
常見問題
Q1. 學生、家長、團體或機構在申請、參與或辦理實驗教育時遇到困難,該如何處理?
依據非學實驗教育條例第24條,主管機關應提供必要之協助及輔導。依據非學實驗教育條例第25條,主管機關對特殊教育、原住民及低收入戶學生,應提供必要之資源及協助。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Q2. 如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不願進行實驗教育,該如何處理?
依據學校實驗教育條例第6條之維護學生基本人權,積極營造友善校園之精神,學校應接受學生及法定代理人退出實驗教育之申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不適應實驗教育,並提出轉學需求時,學校應予以協助。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Q3. 什麼是學校實驗教育條例中之「特定理念」?
特定理念是指經教育基礎理論檢驗,合於認知性(不得反智)、道德性(不得傷害人性、正義或社會福祉)、自願性(不得強迫洗腦灌輸),並具體可行之教育理念。依據學校實驗教育條例第3條,特定教育理念之實踐,應以學生為中心,尊重學生之多元文化、信仰及多元智能,課程、教學、教材、教法或評量之規劃,並以引導學生適性學習及促進多元教育發展為目標。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Q4. 訪視時,若遇到弱勢或高關懷家庭,該如何處理?
家庭訪視宜至少有兩位委員(不同類型之委員為佳)結伴同行,以提升安全及增加觀察角度。若訪視委員發現家庭有特殊狀況,應通知主管機關協請學校結合輔導諮商或社工系統介入,即時提供資源協助。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Q5. 專家初審對於申請人之經營計畫若與地方教育審議會之決議不同,應如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