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4. 個人實驗教育之成績由家長評量,學生欲取得成績證明,學校不願意蓋章背書,該如何處理?
非學實驗教育條例並無明確之成績規範。實務上,學校亦得在成績單上標註實驗教育及家長自評等註解。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Q35. 參與個人實驗教育者是否需要回到學校考試?
國民教育階段之實驗教育參與者依審議通過之實驗教育計畫進行實驗教育,除非計畫內含之或另與學校簽訂之合作協議內含之,否則無需返校考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實驗教育參與者若有設籍學校並與學校擬訂合作計畫,則依照合作計畫之成績評量方式評量,否則依審議通過之實驗教育計畫進行評量。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Q36. 參與團體實驗教育者的學籍是統一設籍,還是由申請者自行尋找?
根據非學實驗教育條例第15條,團體及機構實驗教育之學生學籍設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學校,承辦人員宜以此向申請人說明。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Q37. 學習狀況書跟成果報告書之備查與核定,有什麼差別?
根據非學校實驗教育條例第20條,學習狀況報告書與成果報告書是辦理個人實驗教育者在不同時間點提出的報告,分別於每學年度結束後2個月內提出,三年以上實驗教育計畫期程結束當年提出。團體和機構則於每學年度結束後提出年度報告書,三年以上實驗教育計畫期程結束當年提出成果報告書。國中階段的報告書(無論是個人、團體或機構)都應報主管機構備查。高中階段的學習狀況報告書或成果報告書則應報主管機關核定,經主管機關核定通過且計畫期程達1年半以上者,主管機關則依申請發給參與之學生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證明。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Q38. 畢業證書、修業證明及完成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證明之認定資格為何?
國民教育階段之畢業證書是由學校依據《國民教育法》發給之證明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畢業證書及修業證明書是指設籍學校並與學校擬訂合作計畫者,學校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相關規定所發給之證明。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證明則待實驗教育計畫之學習狀況報告書或年度報告書經主管機關核定通過,且計畫期程達一年半以上者,由主管機關發出。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Q39. 參與實驗教育計畫者能同時獲得畢業證書及完成實驗教育證明嗎?
可以。畢業證書由設籍學校發給,完成實驗教育證明由主管機關發給,兩者認定條件不同,並不衝突。
最近修改時間: 2025-03-06 1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