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資訊網站
實驗教育推動中心簡介
本中心鼓勵教育創新與多元發展,以實驗教育法為基礎,將實驗教育規模由地方政府提升為中央層級,使中央與地方合作推動實驗教育;同時,藉由辦理各類型活動與課程、編制相關手冊、安排國際交流等,加強相關單位及人士對實驗教育的了解。
常見問題
Q1. 畢業證書、修業證明及完成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證明之認定資格為何?
國民教育階段之畢業證書是由學校依據《國民教育法》發給之證明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畢業證書及修業證明書是指設籍學校並與學校擬訂合作計畫者,學校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相關規定所發給之證明。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證明則待實驗教育計畫之學習狀況報告書或年度報告書經主管機關核定通過,且計畫期程達一年半以上者,由主管機關發出。
最近修改時間: 2022-04-26 17:44:51Q2. 審議前是否需召開會前會?
非學校實驗教育條例無規定亦無禁止。若委員認為需在審議會前討論特殊案例或就審議標準達成共識時,可自行召開。
最近修改時間: 2022-04-26 18:02:39Q3. 審議時,委員應如何看待個人實驗教育計畫?
實驗教育之目的在於保障《教育基本法》第 8 條之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且依循非學校實驗教育條例第 1 條之立法精神,審議委員應視實驗教育計畫為教育選擇 權之行使。因此,審議在於確認其教育理念是否符合立法精神並落實於計畫之整體、 當其目的無違背教育基本法第 8 條之學生的權益之虞時,即宜予以同意。
最近修改時間: 2022-04-26 18:00:47Q4. 對於個人申請自學但有許多教學時間是與他人共同進行團體共學之案例,應如何審議?
根據 103 年 11 月 19 日公布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第 4 條之立法理由:個人實驗教育以「在家自學」為主。但從教育專業來考量,在家自學輔以團體共學有助於學習者之人際互動與社會發展,故原則上應予鼓勵。至於所謂「為主」之判斷,建議個人自學時間 應佔總學習時間二分之一以上。若個人參與團體共學之時間超過總學習時間的二分之一以上, 應改申請團體實驗教育,否則有規避團體實驗教育相關規範之嫌。另,根據《非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條例》第 4 條,團體實驗教育指「三人以上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因此,若有三人以上之自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實驗教育,則應申請團體實驗教育,否則有規避團體實驗教育相關規範之嫌。
最近修改時間: 2022-04-26 18:09:09Q5. 「實驗規範」何時報核定?報核定之程序?
依據學校實驗教育條例第7條及第8條,實驗教育計畫(含實驗規範)經審議會審議通過,實驗規範隨實驗教育計畫陳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後由主管機關許可辦理實驗教育計畫。
最近修改時間: 2022-04-26 17: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