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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拿教育中的20條基本原則|摘自耶拿手冊

耶拿教育中的20條基本原則|摘自耶拿手冊

發布日期: 2025-03-07 15:46:18  /  nccu

Human

  1. Everyone is a unique person, there is only one like this. Therefore, each child and each adult has an inherent and inalienable value.
  2.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develop an own identity. This identity has to be characterized asmuch as possible by: independence, critical consciousness, creativity and a sense for social justice. All this has to be acknowledged, regardless race, nationality, gender, sexual disposition, social environment, handicaps, religion or life-view.
  3. Everyone needs, for developing an own identity, personal relationships with the material, social, cultural and spiritual reality.
  4. Everyone is always recognized as a total personality and, where possible, approached and acknowledged in this way.
  5. Everyone will be recognized as an innovator of culture and, where possible, approached and acknowledged in this way.

Society
  1. People have to work on a society that esteems everyone's inalienable value and dignity.
  2. People have to work on a society that gives room to and is stimulating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n own identity for everyone.
  3. People have to work on a society in which differences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groups) and changes are dealt with in just, peaceful and constructive ways.
  4. People have to work on a society in which earth and space are managed with respect and care.
  5. People have to work on a society in which natural and cultural resources are used in responsibility for future generations.
  6. School is a relative autonomous,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of all people concerned and influenced by society as school also has influence on society.

School
  1. In the school adults have to take fore-going principles about people and society as a pedagogical basis for acting.
  2. In the school, curriculum content is derived from the children's life-world and (inner) experience and from the cultural sources considered in our society as important mea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ersons and society as described earlier.
  3. In the school teaching takes place in pedagogical intended situations and with pedagogical teaching learning materials (all kinds of methods and teacher behavior that are helpful for children).
  4. In the school teaching and learning are shaped by a rhythmic alternation of the basic-activities dialogue, play, work and celebration.
  5. In the school children are predominantly placed in heterogeneous groups, heterogeneous in age and level of ability, to stimulate learning from and caring for each other.
  6. In the school independent playing and learning of children is alternated (changeable) and supplemented by instruction and guided learning.Teaching is intended to stimulate reaching higher levels of development. The initiative of a child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learning.
  7. In the school exploring the world around (world orientation incorporated into group work) has a very central place, on the basis of experiencing, discovering and inquiring. (use the environment of surrounding world)
  8. In the school the behavior and achievement of the children are judged as much as possible from the personal development of this child and in consultation with this child.
  9. In the school changes are seen as a never-ending process, guided by a consistent interaction of action and reflection.

 

(Kees Both, Kees Vreugdenhil, 1992)


  1.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因此每位孩童與成人都有天生且不可輕忽的價值。
  2. 每個人都擁有權利發展自我認同。這種認同盡可能彰顯獨立性、批判意識、創造力和正義感。無論其種族、國籍、性別、性取向、社會環境、身心狀況、宗教或生命觀,都應被認可。
  3. 為了發展其自我認同,每個人都需要與物質、社會、文化和心靈有真實的接觸機會。
  4. 每個人都被視為一個完整的人,並盡可能以此方式被認可對待。
  5. 每個人都被視為一個文化創新者,並盡可能以此方式被認可對待。


社會

  1. 人應在尊重每個人不可輕忽的價值與尊嚴的社會中工作。
  2. 人應在能給予每個人空間,並激勵自我認同發展的社會中工作。
  3. 人應在能以公正、和平與建設性方法去處理個人或群體差異和變遷的社會中工作。
  4. 人應在以誠敬與關懷態度面對地球和宇宙的社會中工作。
  5. 人應該以為後代子孫負責的態度使用自然與文化資源的社會中工作。


學校

  1. 學校是一種由所有被社會關心和影響人群所組成的相對自主且合作性組織,同時學校也對社會產生影響。
  2. 在學校裡成人必須以上述關於「人與社會」的原則作為教學活動的基礎。
  3. 在學校裡,課程內容源自於孩童的生活世界、內在經驗,以及可以作為發展個人和社會的文化資源。
  4. 在學校裡,教學發生在具教育意圖設計的情境裡,並使用具教育性的教學素材。
  5. 在學校裡,教與學是透過「對話、工作、遊戲和分享」四種基本活動來形塑,有節奏性地交替轉換。
  6. 在學校裡,孩子們主要被放在年齡與能力異質的團體裡,以促進他們相互學習與彼此照顧。
  7. 在學校裡,孩子獨立的遊戲與學習交替,同時輔以( 大人的) 教學和導引學習。教學的目的是促進學生達到更高層次的發展。
  8. 在學校裡,基於孩子的體驗、發現、和詢問等方式去探索周遭世界( 即世界導向) 有非常核心的位置。
  9. 在學校裡,盡可能著眼於孩子個人的發展並與孩子親自討論來衡量他們的行為與成就。
  10. 在學校裡,透過不斷地行動與反思,永無止息地進行改變。

 

 

 

 

論「人」的第一部分中,具體回應了三個核心倫理道德問題:其一為人性的問題,其二為人們應當如何對待彼此的問題,其三為美好人生的定義問題。因為對於人的願景及期望必須建立於人性的理解之上,第一問的回應是第二、第三問的前提。因此,理解耶拿教學對人性的認知也便是理解其倫理願景最好的切入點。

 

乍看之下,我們可能認為在耶拿教學的認知中,人最重要的一個特徵就是他的個體性。的確,第一條原則明確說到每一個人的價值最終來自於他的獨特性及個體性。而出於這種人性觀的倫理觀點,自然會強調獨立性、個體權利、批判思維,以及互相尊重。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對社會責任、社會正義以及人際關係的強調性。由此可見,在耶拿教學的認知中,個體性實際上是產生於個體與世界及社會之間的互動。換句話說,在耶拿教學看來,個體與社會之間的關係並非一種簡單的對立關係,而是一種「相反相成」的關係。其中的「相反」關係在此相對容易理解。社會的存在前提在於人們的共通性,或是說社會成員行為思想的一致性,但個體存在的前提恰恰相反,在於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因為只有在脫離社會的各種意識形態約束的前提下,人才能化為個體。

 

這裡我們需要認識到的是,一個社會的活力最終又來自於其成員的創造力,也就是其個體成員超越、批判,以及改變群體及傳統的能力。同時, 雖說人獨立於社會才能成為個體,但個體終究是無法完全脫離他的社會環境及歷史背景的,他的一生永遠處於人際關係的網絡之中,也必然依賴著群體所給予的文化及物質資源。以此觀之,社會化也同時是個體化的前提。換句話說,社會與個體各為對方存在以及興盛的前提。社會包含了個體,但同時個體也包含了群體。這一事實,在自我認知這一現象中顯而易見。人的自我認知不僅牽涉到他的能力、性別、性向,也牽涉到了其種族、國籍、宗教、世界觀、社會地位,以及社會背景。

 

從「相反相成」這一角度去想,那麼耶拿教學的倫理願景其中的邏輯也一目瞭然:如果人皆有被視為一個獨一無二的個體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應當如此視人,那麼我們就同時有義務建立社會正義以及社會公平。如果我們想要塑造擁有自主性、創造力、獨立思維的個體,如果我們嚮往這種存在,那麼我們就同時有義務維護現有的社會和環境資源。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之前說,耶拿的社會願景建立於倫理願景之上。在耶拿教學的想像中,理想社會是一個真正能夠以人為本的社會,也就是一個懂得尊重每個人不可剝奪的價值和尊嚴的社會,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一個懂得珍惜並且能夠積極培育個體化、多元化以及差異化的社會。也就是說, 在耶拿教學看來,理想社會最終就是一個道德社會。此外,論「社會」這一部分又重點提出環境保護對於人類社會未來生存的關鍵性,並且呼籲一起努力創造一個懂得善用自然資源,替未來世代著想的永續社會。

 

那麼,「學校」也就可以被視為落實耶拿教學倫理政治願景的具體方案。因此,第十二條寫道「在學校裡成人必須以上述關於「人與社會」的原則作為教學活動的基礎」。這裡值得重點提出第十一條,因為由此可見,在原始耶拿計畫的概念裡,彼得森刻意以二元概念處理「社會」與「社區」之間的絕對對立關係已在現代化的發展脈絡下被消除。在二十世紀末期耶拿教學工作思想者的眼中,學校已不再被視為一種與世隔離、與世對立的組織,而是「相對獨立於社會」的組織。這一改變,在一方面確切反映了現代耶拿教學的倫理政治理念。

 

在他們看來,一個到達能夠真正以孩童為本的教育,必然同時是一個擁有社會責任以及政治使命的教育,因此,彼得森的二元思想被判為不切實際、過於理想。但在另一方面,這條原則也還是在某種程度上繼承了彼得森的基本教學理念。一所以孩童為本的學校,依然有義務試圖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空間,使得兒童和年輕人可以在此避免社會的各種負面壓力影響,以便於給予他們尋找真實自我的空間,只是在現代耶拿教學認為,此「獨立性」終究只能是相對的。

 

第十三條到第十九條原則,對於耶拿教學形式進行了更加具體的指導闡述。這六條原則確切地為以下兩個核心教學問題提供了答案:到底什麼才是所謂的「以孩童為本的全面發展」?這一目標,需要哪些相對應的教學形式和方法?

 

傳統教學對於孩子的「生活世界」的忽視,是彼得森一再強調的一項批判。這種忽視,體現在枯燥單一的教材、脫離生活的教學內容、死板硬式的教學方法、緊張壓抑的教學環境等多方面中。彼得森說,被忽視的是孩子的「生活世界」,是要指出被忽略的不僅是孩子的內心世界,也是孩子的外在世界、他的生活社會環境。

 

孩子的心,天生是好玩的,也是好學的,有自主獨立和被他人認同的渴望。出於這一種對孩子心靈世界的認知,耶拿教學提出:「教學和學習應當由孩童的基本活動『對話、工作、遊戲和分享』有規律節奏的交替而構成」。學校應當充分地給予孩子遊玩、社交、對話、獨自工作學習的空間與時間。理解、同情及回應孩子的情緒及生活變化,也便成為老師的一項主要責任。因為只有在這條件下,在這種自然、本當如此的教學節奏下,孩子的心靈世界才會不再被忽視以及約束。

 

我們知道在耶拿教學看來,人與世界的關係是形影不離的,孩子的生活環境與他的內心世界也是密切相連的。因此,耶拿教學認為,以孩童為本的教學,應當在一個舒適美好,富有意義的教學情境中進行。同時,這也意味教學也應當盡可能的與孩子的生活體驗接軌並將世界視為其校園及教材,以此展現出「世界導向」的特質。這就是為什麼,耶拿教學把探索與認知「周遭世界」和「對孩童和社會發展至關重要的文化資源」放在了它的核心教學方法及目標之中。

 

第十六條提到的「混齡教學」這一概念可以被視為是耶拿教學一切教學形式的主幹。在耶拿學校,孩子大部分活動都透過年齡與能力異質團體而進行,其直接目的為「刺激他們學習如何互相學習與照顧」,使孩子學習如何互相幫助、合作溝通、理解差異、達到共識、處理衝突,間接目的為培養孩子的道德感、同情心、同理心及社會責任感。

 

第十九條寫道:「學校裡,盡可能著眼於孩子個人的發展並與孩子親自討論來衡量他們的行為與成就」這一原則其實就是之前第四條倫理願景在教學方法中的具體施行。如果以「每個人都應當被視為一個完整的個體,並盡可能的如此被認同及看待」的標準來看,傳統教學評估方法顯然也需反轉, 因為通用、客觀及量化的評估標準,與孩童被視為獨一無二的個體的權利這兩者之間有著根本性的矛盾。

 

最後,第二十條原則提醒了我們,理論與實踐之間經常存在著一定的距離。理論的優點在於它為我們提供了反思的空間。 但我們絕對不能在我們的學校中去盲目地依賴理論。 理論的真實必須在實踐中,在各種生活情境下被驗證。 換句話說,最後一條原則提醒了我們,以上所提出的原則並非聖旨: 它們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絕對真理。 恰恰相反,它們是從多年實踐經驗中而提煉成的二十個指導方針。它們的宗旨是為了讓那些對耶拿教育感興趣的人了解其核心願景及方法。 因此,每個教育工作者最終都務必需要親自驗證這些原則在他們個別的學校和文化背景下的真實以及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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